2 、 1999 年 3 月 18 日阿盟理事会第 111 次会议颁布第 5836 号决议,其内容如下:
阿盟理事会签于:
—— 秘书处报告
—— 阿盟秘书长与中国外长就加强双方政治协商的联系结果及往来信函内容。
—— 1999 年 1 月 4 日阿盟秘书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共同签署谅解备忘录。
—— 1999 年 9 月 17 日阿盟理事会第 5809 号决议及 1999 年 2 月 10 日第 63 届阿拉伯经济社会委员会第
1378 号决议
决定:
1 、再此重申发展阿中关系的重要性。
2 、同意已由阿盟秘书长和中国外交部长于 1999 年 1 月 4 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及其包含的有关支持加强双方政治协商机制内容。
3 、对第 63 届阿拉伯经济社会委员会给予阿中经济关系问题的重视及其就此采取的决议表示赞赏,决意内容如下:
A 、要求阿拉伯国家向秘书处提供有关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关系的内容、材料、项目及其对如何发展该关系的设想。
B 、委托秘书处与阿拉伯合组织、机构、协会协调、合作、整理有关于“ 21 世纪发展阿中经济关系的途径”的全面性研究论文。
4 、委托秘书处继续关注的此问题,并在下届理事会上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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