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艾哈迈德·阿索迈特·阿卜杜·马吉德博士阁下于 1999 年 10 月 20 日致函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阁下,内容如下:
中国人民共和国唐家璇部长阁下:
您好!
我想告诉给下,于 1999 年 9 月召开的最近一次阿盟理事会通过了有关巴勒斯坦问题和阿以争端问题的决议。
部长阁下,纵贯巴勒斯坦问题和阿以争端问题,根据国际法决议,特别是安理会 242 号和 338 号决议、土地换和平原则,巴勒斯坦人民在其国土上的民族自治决议,阿盟外长理事会强调其继续支持和平进程的决议。
同时,理事会强调它支持巴勒斯坦忍耐,在耶路撒冷继续斗争,并要求国际社会尤其是和平进程的两个主持国向以色列施加压力,停止其所有违反国际县长、协议和条约的非法活动。
理事会欢迎美国总统对国会试图实施把美国使馆从特拉维夫前驻耶路撒冷这一法律所采取的立场。
但是另一方面,理事会就美国继续每年对以色列进行军事援助,并将在下次会议中增加三分之一的决定深表担心。
部长阁下,就有关以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定居点问题,理事会强调要继续努力,加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安理会常务理事国之间的联系,致力于执行国际法决议,尤其是安理会
465 号决议,该决议确认这些定居点为非法,并要求拆除现有的定居点。
至于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安理会强调必须按照联合国决议特别是 194 号( 1948 年)决议,找到一种公正解决难民问题的障碍机制,拒绝所有旨在通过在巴勒斯坦国外建立国家来解决难民为题的计划。
部长阁下,当理事会讨论叙利亚、黎巴嫩和平进程问题时,它强调它完全支持叙利亚要求从三年前中断的地方重新开始叙利亚、黎巴嫩和平进程谈判的立场,以色列必须从戈兰高地全部撤军,撤至
1967 年 6 月 4 日的边界线,并从黎巴嫩西部和南部全部撤军。
同时,理事会要求国际社会,尤其是和平进程的两个大主持国以及欧盟国家,敦促以色列承担起执行联合国有关决议的责任。
部长阁下,
在此,我要明确指出,理事会决议的基本精神强调,应把和平进程的选择作为一种战略的选择,要坚持阿拉伯民族的合法权利,不允许以色列抢先进行最终地位的谈判,并采取队最终地位问题的单方面行动,或者逃避往届政府所承诺的义务。
借此机会,我祝部长阁下及各位副部长在各个领域推动谈判的努力顺利成功,从而实现全面的公正的和平进程。
顺致敬意
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
艾哈迈德·马吉德博士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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